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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报警控制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的错误认识。
许多人认为:只要检测器附近有油气泄漏,该控制器就应该发出报警信号,不报警,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就可能出了故障,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对象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监测范围为0-100%,但只有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才发出报警信号,并不是有气就报警。
 
   2、可燃气体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自身防爆设施设施损坏,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在使用中,时有对防爆密封件损坏、松动、防爆管破裂等防爆设施损坏而无人问津的现象。
众所周知,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地点属于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检测器直接与现场的可燃气体接触,如防爆设施损坏而未及时维修或更新,当油气泄漏时,就可能直接引起火灾,不但起不到防灾的作用,更成了火源。
 
   3、检测器无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
在使用过程中,有时随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不及时更换的现象发生。
检测器有时被安装在露天,如罐区、露天阀组、露天泵房等地;也有安装在室内距地面0.3-0.6m高处,如下雨或冲洗地面,水很容易进入检测器,极大影响检测器寿命。
 
   4、控制器无对应的监测器分布图。
在使用过程中,控制器操作柜上无检测器分布图,当有报警时,无法及时、准确确认对应检测器的位置和释放源的位置。
根据检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室内不得大于7.5m,室外不得大于15m,在许多危险装置区域的检测器不止一个,每个检测器都有自己的监测区域和检测范围。而每个检测器在控制器上都有一个对应的报警设施,为了便于准确、及时地判断释放源的位置,在控制器应有检测器分布图。
 
   5、随意更改检测器的位置。
在生产装置改动的过程中,随意改动检测器的位置,造成检测器灵敏度降低或装置内出现检测死角。
检测点的确定是根据工艺装置、装备设施、可燃气体集聚等相关方面来确定的。在改建、扩建过程中,不考虑检测器的作用和检测范围,随意更改检测位置,必然会造成检测位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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