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的定义、分级和种类
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分级
1.特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部位上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在厂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该区动火视为二级动火。
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
在火灾危险性小安全措施落实妥当的化验室、机械加工车间、食堂等固定区域内经常性、重复性的常规动火作业。
动火种类
1高处动火作业
1.高处动火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许可标准》,佩戴好阻燃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2. 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
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
1.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标准》,并将受限空间内部物料清理干净。特级、一级动火还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2.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符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标准》要求。
3冻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
1.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动土作业安全许可标准》,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
2.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4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物质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2.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3. 严禁负压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