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福建省安监局获悉,福建省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
同时要求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和巡查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健全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此外,福建省还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研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制度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落实福建省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