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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作业区动火安全规定
1 煤粉作业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及煤粉作业 区动火危险区的作业规定,否则严禁动火。

2 动火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与该岗位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共同确定动火时间及动火作业安全分工,并得到岗位人员允许后方可作业。

3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向参与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布置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停氮气、停风及清除内外积粉等。

4 作业前岗位人员必须向动火作业人员交待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何处存在积粉及闸门不严等现象。

5 作业前必需确认须动火设备内部无积粉并确认与动火设备联通的所有通道、阀门已经关严无漏风、漏粉现象。

6 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环境空气中无煤粉扬尘及动火设备外部无积粉方可动火。

7 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现场。

8 动火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火源蔓延,必须及时消除火源扩展。

9 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督促、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10 动火作业结束后,检查和清除残余火源。

11 作业结束,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曾经动火的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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