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风、瓦斯不符合要求进行焊接,引发意外事故。
六、安全风险评估、防范措施及防止事故扩大避险措施
1.电气设备漏电伤及施工人员。
预防措施:安装前检查电焊机绕组绝缘是否有焦化、脆化、破损等缺陷;检查焊条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合格证明,不得使用药皮脱落的焊条;焊接时,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戴绝缘手套、穿绝缘水鞋等措施,以保证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的绝缘。禁止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2.电焊期间不慎烫伤作业人员。
预防措施:施工人员必须有防护面具、穿戴好防护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裤内,裤脚不得卷边,防止飞溅物烧伤;焊接时严禁将工件拿在手中或手扶工作物进行焊接;焊接时,要将电缆移开焊接地点,防止焊接点高温损伤电缆。作业人员严禁站立在施焊点下方作业,任何人员不得在施焊点下方站立或走动。
3. 作业场地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焊接火花引起火灾。
预防措施:焊接作业前施工队组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将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排除,并由现场安全督查人验收后方可开始作业。
4.瓦斯不符合要求进行焊接,引发意外事故。
预防措施:安排专职瓦检员加强检查,现场专职瓦斯员必须不间断的对焊割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情况下方可作业,否则必须停止焊割。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周围瓦斯浓度。
七、事故案例
1.黑龙江某煤矿在井口焊接时,电焊火星将施工现场20米处的材料点燃,燃烧产生大量的烟雾,直接威胁到井下人员的安全。
2.2012年3月21日潞安集团某煤矿在井口附近20m范围内进行气割、焊接作业时发生乙炔爆炸事故。
八、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人员必须将焊接点周围2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全部进行清除,并配备两台灭火器、沙子、铁锹和盛满水的两只水桶(有静压水管的地方,水桶可以用静压水管代替)。
2.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
3.焊接时现场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其他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烟火。
4.焊接前的准备工作及施焊时的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指定专人落实:
①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清除危险因素,设置监护人员。
②作业时,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戴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证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的绝缘。严禁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③施焊地点附近要提前进行打扫或冲洗干净,20m之内不得存在易燃易爆品。
5.施工期间应安排专职瓦检员对焊接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进行巡查。
6.使用电焊机焊接时要对施工地点附近的接地设施进行排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严禁将接地线搭接与回风及其它金属相通的管路或金属构架上。
7.施焊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具备开工焊接条件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并填写后附“安全动火工作票”,再由调度室汇报值班矿长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焊接作业。
九、施工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㈠电焊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机在安装前要做好绕组绝缘检查,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损等缺陷,并做好防进水措施。
2.电焊机的停送电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等程序。
3.地面施工时,下雨期间不得进行作业,雨后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靴。
4.施工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发生,立即停止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督查人立即组织进行处理,待消除隐患经当班瓦检员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5.焊接作业点周围铺设沙子并用水洒湿,用于消灭焊接火星。
6.动火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报调度室,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工作地点进行洒水并详细检查不小于1小时,经现场安全督查人和瓦检员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施工地点。
十、严禁、必须
严禁
1.电焊机严禁放在高温和潮湿的地方,接地线严禁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及使用的管道上。
2.消防器材、消防管路等消防设施不到位严禁动火;
3.附近20m范围内瓦斯积存未处理严禁动火;
4.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0.5%,未处理严禁动火;
5.矿井停风严禁动火。
必须
1.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所用工器具安全完好。
2.电焊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劳动防护手套,焊接护目镜和面罩。
3.必须对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4.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督查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5.必须指定一名专职瓦斯员负责现场瓦斯检查;
6.必须严密注意用火作业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7.必须对用火作业中突发异常情况进行汇报和处理;
8.必须在用火完工后立即清理现场;
9.必须在用火作业完工后指定专人现场观察不少于1h,确保用火作业万无一失。
十一、责任追究
1.施工队组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本措施执行,施工队组对本次作业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焊接期间,因施工队组未严格按照措施执行时,现场安全监督人有权停止现场一切作业项目。现场施工作业时出现违章作业但未及时制止,将给予施工队组负责人300--500元的经济处罚。
3.焊接过程,因施工队组采取措施不当发生异常事故,将根据情况予以施工负责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 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按照煤矿三违处罚条例及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其他
1.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执行。
2.本措施由机电科负责解释、安指中心监督执行,施工队组负责施工,调度室根据措施具体安排施工时间,并协调指挥。
3.以上涉及单位、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后附:
电气焊作业安全评估记录表
电气焊作业分级督查表
电气焊作业责任追究签字表
电气焊作业前验收记录表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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