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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流程
   (1)施工前动火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动火报告中的有关要求,全体人员都清楚地了解应急方案。
 (2)施工前动火负责人组织动火监护人及施工、生产单位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生产现场岗位人员对现场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和测试,一切符合动火条件后,由动火负责人发出动火令。
 (3)动火过程中,生产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及安全和消防监督人员,应自始至终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发现特殊和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如有危及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完险情后方可动火。动火施工期间,要有专人对相关流程进行监护,严禁在动火期间动用相关流程,以免发生串气,对施工安全造成威胁。
 (4)动火结束后动火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现场,彻底清除火种,消除其它不安全因素。

 (5)待施工人员撤离后,生产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对施工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待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向岗位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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